大明狼骑

〖大明狼骑〗

第三百零四章 铁与血

上一章 简介

天rì昭昭,大明崇祯五年四月十三,锦州军于莱州府平度县吴家庄子杀俘以食。当夜,俘虏五十六人被斩,其头被断,内脏取出,大锅闷煮,以供全军。

五十六俘,皆为罪大恶极之徒,千刀万剐亦不为过。虽杀俘以食,大勇却不愿滥杀,命郭义审众俘,相互揭发,选首恶不赫之辈先杀之。

营中尚有一rì粮食,却不再供应将士,而全部供于妇孺之辈,如此,则可保她们至登州府前不必以人肉为食。

有众锦州老军为首,又有严令,人肉之事迅速落实全军,军中怨言者甚少,并无sāo动之事发生。纵有怨言不愿从者,在大势面前,也只能趋就。

人在做,天在看。天rì昭昭,锦州军所为,是善还是恶,自有后世分说。今rì,此时此地,一切只为吃饱。

天大地大,不如肚中无食事大,人以食为天,这话不是虚说。再说本朝开国以来,这以人肉为食之事并不是méiyou。

开国初始,淮右之军无粮,无奈以人肉为军中供给,时曰想肉,小儿为上,妇女次之,男子又次之。

成化年间,项忠平荆襄流民,军中同样断粮,生生杀食数万流民直至平乱结束。

此两事,并非秘事,两百余年来,文人笔记记载甚多,民间又多有流传,军中儿郎又如何不知。

到了今rì,随着国事崩坏,天灾不绝,人相食之事更是不曾绝耳。崇祯元年,陕西大旱,赤地千里,百姓无粮,饥民相聚为盗,流殍载道,人相食。甚至有盗墓贼将yijīng腐烂变质的尸体从墓中盗出来食用!

为了活命,人类的本能迫使他们做出一些禽兽之事,可是,应该苛责他们,痛骂他们吗?

初时,difāng官员奏报上有“人相食”三字,当朝诸公还莫不掩面痛泣,可几年过后,再见到“人相食”三字,当朝诸公就随手置于一边,连痛心都免了。

世道如此,人心又能如何。

当朝诸公怕是想得更多的是如何保住手中权势,如何更好的将对手赶出朝堂,至于那些卑贱小民,便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去了。儒家千年教化,圣人大义,也只能一句扼腕痛惜,还能要他们怎么办?一切只要不是发生在ziji身上,这心便永远是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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