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他们的确是见过的。
并且不止见过那么简单。
林蔻蔻记得,那会儿大概是晚上11点,她准备去找赵舍得喝酒。没想刚到酒吧街,就遇到七八个青年摇摇晃晃走出来,嘴里不大干净地问她:“小姐姐,一个人呀,给个微信吗?”
那一瞬间,林蔻蔻面色古怪。
都有人会来搭讪她了?
看来自己这两年打扮换了,“纯良”不少,没那么有杀气了……
她看着这几个人,似笑非笑:“要微信?”
社会青年:“……”
不知为何后背寒了一下。
见鬼。
有个染黄毛的寸头看林蔻蔻好像不反感他们,凑上来就想继续搭讪,只不过目光偶然一错,撇见街道另一头一道身影,眼睛突然就定住了,拍了拍身边的人:“哎,看!是不是裴智?”
另一人跟着看过去,立刻“靠”了一声,一张脸都跟着扭曲了几分:“妈的,换了身衣裳,差点没认出他来!还敢在这条街出现!”
林蔻蔻不明所以。
但紧接着就看见这帮人跟见了仇家似的,连微信都不继续问了,呼啦啦一帮人全部越过她,朝街角那边跟了过去,看模样是去者不善。
她转过头朝那方向看了一眼,只瞥见一道颀长的身影,穿着深色的长风衣,一手揣着兜,正好从路灯下走过,昏黄的灯光落在平展的肩膀,倒有点沉郁的感觉。
几名社会青年鬼鬼祟祟跟在后头。
他似乎没有察觉,仍旧往前走着,不一会儿便过了拐角。
看来有人要倒霉了。
林蔻蔻是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”的人,自比大众所鄙夷的那种精致利已主义者,懒得给自己找事儿。
这条街在市中心,附近常年停靠警车,闹不出什么来。
于是她转身,若无其事地溜达走了。
赵舍得开的酒吧还在前面,在往东转弯过去的一条岔道口,位置太深不算好,但胜在不嘈杂,设计别致,有那么点打口碑的味道,酒香不怕巷子深。
她穿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,走不快。
慢悠悠晃了一阵才到。
前面却根本没有什么
「如章节缺失请退#出#阅#读#模#式」